企业分站
|
网站地图
|
RSS
|
XML
首页
关于居高
律所简介
代理范围
收费标准
律师团队
代理名录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拆迁律师
征收律师
拆迁律师团队
征收律师团队
在线咨询
代理范围
收费标准
代理名录
办案实录
媒体直通车
联系我们
18563708776
公司概况
律所简介
代理范围
收费标准
律师团队
代理名录
联系我们
产品分类
拆迁律师
征收律师
拆迁律师团队
征收律师团队
新闻资讯
居高公益 | “点滴爱心·...
喜迎二十大 | 山东居高律...
由于历史原因房屋虽然未办理...
政府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驳回...
十四户集体起诉街道办,淄博...
强拆补偿违反法定程序,淄博...
热门关键词
拆迁律师
征收律师
联系我们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
手机:18563708776
邮箱:lawyercxf@163.com
标签:山东土地征收律师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标签搜索
互联网
本站
标签搜索结果:产品:0个,新闻:2个
[
办案实录
]
居高拆迁胜案|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直接把补偿款支付到承包人账户上并将案涉土地上附属物强制清除,违法!
判决要旨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需要强制清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
发布时间:2021-07-31 点击次数:426
[
最新公告
]
最高法院: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否征求宅基地实际使用人、房屋共建人的意见?
裁判要点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后,该宅基地未换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一直由原告和第三人实际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屋系由原告和第三人婚后共同出资加盖,原告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一定合法权益。就宅基地上的房屋,行政机关先与第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与第
发布时间:2021-07-20 点击次数:770
在线客服
客户服务
扫一扫,添加微信
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